近期,荷蘭烏得勒支舉辦了第十二屆食品污染物委員會(CCCF)會議,會議上各會員國討論了關于葡萄酒中鉛的最大限量標準修訂問題,建議將目前的最大限量標準從0.20 mg/kg降至0.05 mg/kg,食品污染物委員會表示將向法典委員會提交申請該建議。
OIV的建議
OIV代表指出,對于葡萄酒中鉛的限量問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多年來提出了很多建議,特別是在1996年,OIV的最高限制為0.20 mg/L。這一標準在2001年得到了法典委員會的批準。2006年,OIV確定了新的最高限值0.15 mg/L,至今仍有效。
OIV提示,僅基于樣品的統(tǒng)計分析得出來的過于低的限量值,可能對國際貿易產生重大影響。限量標準的制定要更嚴格,也要從健康相關的角度考慮。
根據工作組的數據,最高限值0.05 mg/kg,將淘汰掉國際葡萄酒貿易中約3%的葡萄酒(7.5億升葡萄酒),以及一大部分強化葡萄酒(24%)。
此外,Jean-Claude Ruf表示,OIV將針對此問題持續(xù)開展相關工作,且已發(fā)起了降低目前限值(0.15 mg/L)的可能性討論。
下一年的討論話題
鑒于OIV提到的有關問題,經討論后,食品污染物委員會決定把葡萄酒中鉛的最大限量問題推遲到明年討論。
工作小組重申了要就加強酒的具體特征做客觀的評估。此外,委員會同意就《預防和降低食品中鉛污染的操作規(guī)范》(CAC / RCP 56-2004)開展修訂工作,以此進一步明確降低葡萄酒含鉛量的措施。
另外,食品污染物委員會將向法典委員會提交申請建議將葡萄汁中鉛的最大限量由0.05 mg/kg降至0.04 mg/kg。